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
【网络中国节·诗画节气】冬至:冬藏之气,至此而极******
【网络中国节·诗画节气】
冬至:冬藏之气,至此而极
作者:侯楠楠
冬至到了。《月令七十二候集解》中记载:“冬至,十一月中。终藏之气至此而极也。”古人认为冬至为阴阳交替的时刻,“冬至一阳生,是阳动用而阴复于静也”,从此阴气盛极转衰,阳气开始萌生。冬至三候为“蚯蚓结,麋角解,水泉动”。此时天气仍十分寒冷,因此蚯蚓还蜷缩着身体冬眠;但因阳气初升,山中的泉水开始流动。不过,夏至时“鹿角解”,冬至时“麋角解”,麋与鹿长得那么像,为何分别与两个相反的节气相关?这是因为古人认为鹿角朝前属阳,夏至时阴气初升阳气渐退,鹿角开始脱落;麋角朝后属阴,冬至时阳气初升阴气渐退,麋角开始脱落。
(点击图片观看动态海报)
《敦煌二十四节气》原画出自《不可思议的敦煌·与万物共生长》创作展——最佳创作团队奖「豆荚创意」小朋友们的集体创作。动画制作:满晨
“冬至不端饺子碗,冻掉耳朵没人管”,吃饺子是北方最普遍的冬至习俗,除此之外,北京地区还要吃铜锅涮肉,而西南地区要吃羊肉汤。都说“冬至大如年”,所以冬至又被称为“亚岁”,意思是仅次于过年。三国时期曹植《冬至献袜送表》中说“亚岁迎祥,履长纳庆”,是的,你没看错,曹植这篇文章的标题中隐藏了另一个冬至习俗:给长辈送鞋袜,祝愿父母健康长寿。
“冬至至后日初长”,魏晋时期,皇宫里有用红线量日影的习俗,《岁时广记》中记载,“晋魏间,宫中用红线量日影,冬至后日添长一线”。从周朝开始,君主还要“以冬日至,致天神、人鬼”,即在这一天通过祭祀为国祈福,《史记·封禅书》也记载,君主在冬至日“礼天于南郊,迎长日之至”,可见古代各阶层对于冬至日的重视。
这么大的节日,没有理由不放假。《太平御览》中记载,汉代的冬至假期是五天,“冬至前后,君子安身静体,百官绝事,不听政,择吉辰而后省事”,冬至当天,皇帝还要大宴群臣,请他们欣赏歌舞。到了宋代,《东京梦华录》中记载,“十一月冬至,京师最重此节。虽至贫者,一年之间积累假借,至此日更易新衣,备办饮食,享祀先祖。官放关扑,庆贺往来,一如年节”。不管有没有钱,忙碌了将近一年的老百姓到了冬至这一天,都要买新衣服、置办宴会、祭祀先祖,官方还允许在这天举行关扑这样的民间博彩活动。
冬至过后,就要进入“数九”寒天了。“一九二九不出手;三九四九冰上走;五九六九河开流;七九八九耕牛遍地走,九九燕子来”,这一谚语总结了入九以后的天气变化。如何消磨将近三个月的严冬?古时文人雅士在冬至后,轮流做东,相约聚会,雅集娱乐,谓之“消寒会”,又叫“暖冬会”。据记载,唐朝时,长安有一位巨富王元宝,此人是个社交达人,冬天下大雪的时候,他命仆人将坊巷的积雪打扫干净,自己亲自站到巷口迎接宾客,请客人们到他的家里,大摆宴席,饮酒作乐,称“暖寒之会”。“归来何事添幽致,小灶灯前自煮茶”,近来“围炉煮茶”在年轻人中风靡,成为一种新型社交方式,还真有点像消寒会的“文艺复兴”。
不过,“消寒会”终究是士人阶层的高雅游戏,冬至时节大多数地区已经进入农闲时期,民间发明了“九九消寒图”,用以打发漫长的寒冬。第一种在《帝京景物略》有记载:“日冬至,画素梅一枝,为瓣八十有一,日染一瓣,瓣尽而九九出,则春深矣,曰九九消寒图。”在冬至这一天,用白描的手法画梅花一枝,共八十一片花瓣,每天点染一瓣,当梅花都被点染成胭脂色,冬天也就过去了,正如元代杨允孚《滦京杂咏》中所说:“试数窗间九九图,余寒消尽暖回初。梅花点徧无余白,看到今朝是杏株。”还有一种是书写“庭前垂柳珍重待春风”九字,这九个字的繁体字都是九笔,冬至起每日描红一笔,九九正好描完。古人正是通过这样浪漫的方式,将对春的期待一笔一划留下来。
在诗人眼里,冬至也是个值得创作的主题。杜甫《小至》诗云:“天时人事日相催,冬至阳生春又来。刺绣五纹添弱线,吹葭六琯动浮灰。岸容待腊将舒柳,山意冲寒欲放梅。云物不殊乡国异,教儿且覆掌中杯。”这里面又有个知识点,在“吹葭六琯动浮灰”一句。“葭管吹灰”是古代一种测定节气的方法,古人认为律历同源,把不同尺寸的律管埋入地下一部分,露出一部分。建一处三重的密室,封闭严实,把十二律管按照对应的月份位子埋好,里面装上芦苇烧成的灰,到了相应的节气,则灰就会被从律管中涌出的阳气吹出来。到了冬至,其中最长的那支律管必有灰喷出来,同时还发出“嗡”的一声。这支律管就是黄钟律管,其声响便是黄钟之音。
这么大的节日,人也很容易想家。白居易有一首《邯郸冬至夜》,“邯郸驿里逢冬至,抱膝灯前影伴身。想得家中夜深坐,还应说着远行人”。冬至这一天,白居易在河北的一家酒店里,“抱膝灯前影伴身”,想家,宝宝心里苦,并且宝宝要说出来。白居易觉得,家里人应该此时也在牵挂他吧,这种情理之中的想象,放在这个特殊的时间,令人觉得质朴而深情。
看到这里,还不赶快给家里打个电话吗?
光明网×敦煌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