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问·中外对话|恢复面对面沟通,中美关系将取得实质性改善吗?******
继中美元首11月在巴厘岛举行会晤后,本月11日至12日,中国外交部副部长谢锋在河北廊坊同来访的美国国务院亚太事务助理国务卿康达、白宫国安会中国事务高级主任罗森伯格举行会谈。这是两国工作团队的又一次面对面沟通。中国外交部发言人12日表示,双方一致认为会谈是坦诚、深入、建设性的,同意继续保持沟通。
中美如何把握好当前的时间窗口,更好地促进对话和交流,推动两国关系重返稳定发展轨道?中新社“东西问·中外对话”邀请美国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CSIS)高级顾问甘思德(Scott Kennedy)和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美国研究中心主任王勇展开对话。
王勇表示,中美两国领导人巴厘岛会晤之后,中美关系存在着一种“重置”的可能性。他认为,至少中美现在都感到需要去管控彼此的分歧和竞争,争取在可以合作的领域加强合作和沟通。
视频:【东西问·中外对话】北大王勇教授 :中美科技创新不是“零和游戏”来源:中国新闻网
不久前亲身到访中国,与北京和上海等地各界人士展开深入交流的甘思德认为,要解决两国当前存在的“回音室”效应,必须有面对面的交流,只有两国学者等各界人士更多往来于对方国家,才能有更加丰富、公开的对话和交流。
对话实录摘编如下:
中新社记者:中美双方在科技创新领域是不是“零和”状态?
王勇:中美之间科技创新符合市场规律,一直互补互促,你追我赶。过去20年以来,美国的资本投入、技术、理念极大促进了中国创新企业的发展,也收获了巨大的利益。借助中国市场,中国企业在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经济方面取得非常大的进展。
9月1日,2022世界人工智能大会在上海拉开帷幕,集中展示全球人工智能发展成果。 中新社记者 汤彦俊 摄尽管目前两国存在很多竞争,但在产业创新方面,中美仍是互补的,有非常多的共同利益。就拿芯片产业来说,中国占到全球芯片消费的60%左右。美国目前加强所谓的芯片供应链弹性,让其他的国家和地区在美投资。但最后如果中国不买美国的芯片,美国的芯片企业就失去了中国的市场,会对美国芯片制造业与研发造成非常大冲击。最后由于利润的下降,芯片研发的速度会放慢,又反过来损害美国所谓的国家安全利益。
如果单纯从经济和市场的角度来看,中美之间合作会继续进行。遗憾的是,美国政府正在用政治和国家安全的逻辑取代经济和市场的逻辑。希望美国纠正这种偏执的决策思维方式,选择遵循市场的规律。
甘思德:要恢复比较稳定的关系,强调比较优势,加强科技合作等,两国都要做一些让步和调整才行。
中新社记者:新冠疫情以来,中美之间的面对面对话减少,沟通渠道不够理想,经济领域存在有限“脱钩”的风险,民间层面的人文交流和往来也受阻,我们应该如何改善这个状况?
甘思德:我发现华盛顿和北京处于一个“回音室”的状态,无法得到新的一手信息,所以很难改变这些共识。因此,双方的误解增加,感情下降,日渐疏远。
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要有面对面的交流,通过网上的交流完全不够,反而会增加误会。只有你愿意登上飞机,到别国待一段时间,融入社会进行交流,你才有机会真正地听到别人在说什么,知道他们为什么作出一些选择。
我们需要王勇教授到美国来,美国的中国问题专家去中国。只有我们这么做,才能有比较丰富、公开的对话和交流。
视频:【东西问·中外对话】美智库专家:美中需增强面对面交流,打破“回音室效应”来源:中国新闻网
王勇:甘思德教授上次来北京访问,是在疫情之后,在美国学者当中,至少是最早的(一批学者)之一。对于促进恢复中美之间的人文与学术交流起到非常大的作用,我个人对他的勇气和耐心非常佩服。
如果甘思德教授的同事能发出邀请,(如果)条件允许,我非常乐意跟其他中国学者一道访问美国,继续我们的对话。
中新社记者:近来中美之间似乎释放了一些希望重新规划和定位双方关系的信号。两位如何预判未来中美关系走向?
甘思德:我在北京和华盛顿碰到的好多人已认识到这点,两方已经知道必须加强沟通,也有足够的政治空间进行对话,在某些问题上调整自己的政策。
中共二十大结束到美国中期选举结束之后,中美关系开了一个窗口。我们要抓住机会,谈一谈该如何减少误解,对某些具体问题采取对策,提高双方的互信。应该抓住中美元首在巴厘岛会晤的机会,加强沟通。比如说,我们能不能对经济问题进行定期的磋商。以前有各种各样的机制,例如中美商务部的定期开会,一年一次的两国政府经济与战略对话。我肯定是比大部分在华盛顿的人,要乐观一些。
王勇:现在受到疫情和美国国内政治的影响,中美实际上是缺少沟通和战略互信。但从理性的角度来看,中美两国之间经济优势互补,是天然的合作伙伴。作为安理会两大常任理事国,中美对于地区和全球和平与稳定负有特殊的责任。中美之间存在着非常大的相互学习借鉴、开拓文明互鉴的空间。
中美之间的出路就是增进相互理解,相互欣赏,甚至相互赞美,看到对方的优点,学习对方的长处,在自己的治国理政当中避免不好的地方。基于这种善意和理解,中美关系还有很多出路。我对此相对谨慎乐观。
中新社记者:美国国务院亚太事务助理国务卿康达、白宫国安会中国事务高级主任罗森伯格此次访华,与中国外交部副部长谢锋举行会谈。如何看待会谈的作用?会谈能够给中美关系带来实质性改善吗?
王勇:中美两国领导人巴厘岛会晤之后,中美关系出现了比较大的变化,存在着一种“重置”的可能性。至少中美现在都感到需要去管控彼此的分歧和竞争,争取在可以合作的领域加强沟通和合作。
中美关系之所以出现这种变化,一方面是国际社会的期望,希望中美作为两个大国能够坐下来,为稳定关系,减少双方竞争失控可能对地区和国际秩序所造成的破坏而努力。另一方面, 中美作为全球最大的两个经济体,在稳定和防止全球经济进一步下滑方面负有特殊责任。双方有理由加强宏观经济协调,在能源和粮食安全等方面寻求合作,同时在气候变化等全球性问题上也可以加强合作。
反之,中美之间如果不能管控分歧、竞争,导致失控、擦枪走火,将最终损害两国的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讲,减少误判、管控分歧,为竞争装上“防护栏”非常重要,符合双方的利益。
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