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最低价!特斯拉大降价意欲何为?******
中新网1月7日电(中新财经 葛成) 6日,“特斯拉降价”话题登上热搜。此前,特斯拉已屡屡因为价格调整,尤其是降价的话题登上热搜引发热议。
特斯拉降价,为何经常引发反响?背后有何市场图谋?
1月6日,特斯拉官网两款车型售价截图。两款车型降至历史最低价 特斯拉高管回应
据特斯拉中国官网显示,特斯拉国产车型降价,两款车型已降至历史最低价。其中,Model 3起售价22.99万元,Model Y起售价25.99万元。此前,这两款车型的起售价分别为26.59万元和28.89万元。
在相关话题登上热搜后,特斯拉外事务副总裁陶琳回应称,“特斯拉价格调整的背后,涵盖了无数工程创新,实质上是独一无二的成本控制之极佳定律”。陶琳还称,特斯拉从“第一性原理出发”,坚持以成本定价。
不过,这番回应却难以与刚提车的老车主形成共鸣。有车主在网络上发帖称:“特斯拉降价,他不到一个月就亏了三万五,2022年买车的车主就是个笑话。”也有车主表现得淡定一些,表示“笑着安慰自己‘早买早享受’。”
虽然车主态度不一,但特斯拉在三个月内连续降价两次却是不争的事实。2022年10月,特斯拉宣布降价,Model 3和Model Y两款车型降价幅度为1.4万元-3.7万元。
图为特斯拉上海超级工厂。 特斯拉方面供图降价背后,特斯拉去年交付量未完成马斯克的目标
此前,特斯拉的降价幅度虽然不小,但并没有对其提振销量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乘联会发布的中国市场预估销量显示,特斯拉在12月交付了55796辆中国制造的电动汽车,这是五个月来的最低水平。这一数字较11月份下降44%,较上年同期下降21%。
特斯拉近日公布的年度产销数据显示,2022年,其全年产量为1369611辆,同比增长47%;全年交付量为1313851辆,同比增长40%。虽然产销双双突破了百万辆大关,但交付量距离马斯克在2022年初定下的提升50%的目标仍有差距。
当地时间1月5日,特斯拉股价收跌2.9%,报110.34美元。2022年,特斯拉股价累计下跌约70%,创下自上市以来最糟糕的年度表现。
资料图:特斯拉Model 3。 中新社记者 易海菲 摄特斯拉逆势降价的“底牌”,是什么?
进入2023年,受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终止影响,包括比亚迪、大众、奇瑞在内的十多家车企都陆续宣布对旗下新能源汽车涨价。
这样的背景下,特斯拉为何要“反向操作”,底气何来?
财报显示,特斯拉2022年第三季度营收近215亿美元,同比增长56%。按美国通用会计准则,特斯拉第三季度营业利润为37亿美元,营业利润率为17.2%。其中,特斯拉单车利润约为9570美元(人民币6.93万元)。
在单车利润这一数据方面,大多数新能源车企难以与特斯拉抗衡。
财报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包括蔚来、小鹏、理想在内的“造车新势力”单车利润仍为负值。东吴证券预计,与特斯拉一样,同为新能源制造车企的比亚迪,2022年第三季度单车净利润约为1万元,虽然创下历史新高,但相比特斯拉依旧差距明显。
上述优势成为了特斯拉降价的“底牌”之一,也是特斯拉市场竞争的一个重要“杀手锏”。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特斯拉的“历史低价”,将在2023年进一步加剧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竞争,让消费者享受到实惠,但对部分利润微薄或是负数的车企而言,无疑是“重磅一击”。
特斯拉降价了,你会买吗?
“阳了”看病吃药医保咋报销?多地已明确→****** 编者按: 这里是民生调查局,见人所未见,调查民生之变。关注你想关注的、你没关注的,调查你想看的、未看到的。 中新网1月4日电 (中新财经 邵婉云)随着我国疫情防控措施优化调整,官方宣布1月8日起将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阳了”之后看病吃药医保如何报销也成为关注焦点。近期,多地明确了报销政策。 北京:将“复方氨酚烷胺胶囊”等多种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图自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网站2022年12月17日发布消息,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北京市保障工作力度,保障参保人员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用药需求,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将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复方氨酚甲麻口服液、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氨咖黄敏胶囊、氯芬黄敏片、氨溴特罗口服溶液6个药品临时纳入北京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药品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按照甲类药品执行。通知自2022年12月18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18日。 此外,北京还明确将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安巴韦单抗/罗米司韦单抗注射液、静注COVID-19人免疫球蛋白、疏风解毒颗粒等疫情防控药品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安徽:新冠感染门诊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70% 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网站消息,12月29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门诊救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参保人员新冠感染在统筹区域内普通门(急)诊治疗时,发生的符合新冠病毒肺炎诊疗方案及其他规定的医药费用,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报销限额,报销比例统一为70%。 同时,取消定点机构结算级别限制。将统筹区域内已开通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全部纳入新冠感染门诊统筹结算范围,支持参保人员及时获得门诊救治和保障待遇。 针对新冠感染门诊费用的结算,通知指出,安徽省医保信息中心优化安徽省医保信息平台的结算系统模块,统一启用“新冠门诊(1102)”医疗类别,结算新冠感染的门诊费用。 参保人员因临时外出、探亲等新冠感染异地就诊,或在暂不具备联网结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或因跨年结转需暂停医保结算系统(停机),或因网络故障等导致不能现场即时结算的,可持相关门诊费用票据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山东:新冠症状网上问诊纳入医保报销 与线下报销政策一致 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网站12月28日消息,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互联网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新冠相关症状互联网诊察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与线下报销政策一致。 图自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网站同时,鼓励医疗机构提供24小时网上咨询服务,为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透析患者和合并基础疾病的患者提供就医及心理咨询、用药指导服务。 通知要求,医保部门要及时结算支付“互联网+”医疗费用,加强智能审核,促进医保基金合理规范使用。 河南:将14种医疗机构制剂和6种中成药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据河南省医保局网站12月30日消息,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河南省医保局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用于新冠病毒防治的金蒡清疫颗粒等14种医疗机构制剂和青石颗粒等6种中成药临时纳入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支付期至2023年3月31日。 此前,12月9日,河南省医保局曾发文,将南阳市中医院申报的“九味清瘟饮颗粒”纳入河南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乙类药品管理,并明确医保基金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调剂的范围支付。同时,本着保本微利、让利于民的原则,河南省医保局会同南阳市医保局开展议价谈判,确定医保支付限额。经过多轮议价,制剂价格由51.41元/盒降至48元/盒,降幅为6.6%,进一步降低患者药品费用负担。 广东:互联网首诊和抗原检测 医保给予政策支持 2022年12月,广东省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通知》,参保人在“互联网+”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首诊,并开具处方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诊查费和药品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药品配送服务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图自广东省医保局网站按照国家医保局部署,广东省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广东省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参保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费用,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另外,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费用,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参保人配偶、父母、子女均可使用参保人个人账户在定点医药机构购买抗原检测试剂。 湖北:36种新冠用药临时纳入医保 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12月29日消息,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自2022年12月29日起,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复方福尔可定糖浆等36种新冠病毒用药临时纳入湖北省医疗保险报销范畴,报销比例按照甲类药品执行。 此外,为保障医疗机构解热镇痛、止咳类感冒药等疫情防治用药供应,加强新冠感染治疗药品保供,满足群众所需,自12月16日起,湖北省医保局开通新冠感染相关急需药品应急挂网绿色通道。截至目前,已先后3批开展新冠感染相关急需药品应急挂网,实行先挂网后审核,分批挂网,应挂尽挂,确保全省医疗机构有序采购供应。3批新冠感染相关药品应急挂网清单中共涉及31个药品,均为感冒、发热、咳嗽等治疗药物,包含了市民急需的解热镇痛药布洛芬、小儿清肺颗粒、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氢溴酸右美沙芬胶囊、人免疫球蛋白等。同时,对挂网药品小儿清肺颗粒进行了价格调整,由原先的94.8元/盒,降至79元/盒。 云南:41个药品已临时纳入医保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12月30日发布通知,将桑菊银翘散等41个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甲类药品管理,医保支付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云南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用药目录广西:15种新冠用药可刷医保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近期发布《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将外感风痧颗粒等15个药品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通知明确,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将外感风痧颗粒等15个药品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医保甲类药品报销。 广西壮族自治区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药品名单陕西:234种新冠用药临时纳入医保 据陕西省医保局网站消息,2022年12月21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三家单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将确诊和疑似患者使用《陕西省卫生健康委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新冠病毒感染中医药预防方案(第三版)和治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的通知》(陕卫中医发〔2022〕53号)中推荐的107种中成药及省药监局、省卫健委组织专家遴选的对新冠病情针对性强、治疗效果较明显的两类127种药物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支付至2023年6月30日,保障确诊和疑似患者用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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